关于推荐评选我市2023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的预通知

发表时间: 来源:





各区总工会,市总直管工委会、有关基层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的预通知》(粤工办〔2023〕7号)转发给你们。今年“五一”前夕,省总工会将推荐评选一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职工和先进集体,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推荐评选工作要求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名额

  (一)今年省分配给我市的省五一劳动奖章名额19个(含7名产业工人、4名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3 名农民工、4名科教人员)、省五一劳动奖状名额6个(其中非公企业3家)、省工人先锋号9个(企业班组7个,其中非公企业4个)。

  在推荐的省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企业负责人及县处级干部名额不下达,由各推荐单位推荐,参加全省竞评推荐人选占企业一线职工名额。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兼任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的企业副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

  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省五一劳动奖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要体现时代特征,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少数民族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评选条件及要求详见省总文件。

  (二)请各区在4种人员类别(产业工人、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工、科教人员)的名额中,各推荐2名以上先进个人(其中产业工人类别推荐3名以上)作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象人选,可自愿另选推1名企业负责人参与全省竞评;市总直管工委会、有关基层工会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条件分别推荐1—2名对象人选;要注重结合非公企业所占的比例。

  (三)请各区分别推荐1—2个集体对象(含1家非公企业)作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推荐3—4个班组对象(含2家以上企业班组,其中1家非公企业班组)作为广东省工人先锋号候选集体;市总直管工委会、有关基层工会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分别推荐1—2个集体或班组。

  二、有关要求

  (一)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总工会、市总直管工委会、有关基层工会认真学习省总工会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总工会的要求,高度重视,抓紧落实,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结合本区(本行业、系统和单位)的实际向上级工会逐级推荐。

  (二)请市总直管工委会、有关基层工会于3月6日(周一)前将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市总工会宣经部初审。请各区总工会于3月7日(周二)前将初选候选对象基本资料发至市总工会宣经部电子邮箱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于3月17日前登陆广东省总工会劳模管理服务平台(http://gdlaomo.kjcxchina.com)进行申报,并上传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决议、公示证明、公示无异议报告、荣誉基础材料、政审报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证明等电子版材料。同时将上述材料及推荐对象500字事迹材料报市总工会宣经部。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3039335,邮箱地址:rujh@fftu.gov.cn。

  

    附件:1.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的预通知.pdf

     2.省五一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推荐审批表.zip

      3.关于评选表彰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



佛山市总工会

2023年2月23日





主办:佛山市总工会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33682号
粤ICP备05033682号 电子邮件:fsic@foshan.gov.cn 工会服务热线:12351